这里跟各位说一声久等。 也许我心目中的成功就要像书中一样,足够努力,足够聪明,足够胆大,足够善良,还有足够的爱恨。 码字是一件非常枯燥的事情,特别是对于像我这样在起点第一次签约的新人来说,能让我坚持下去的理由就是热爱和梦想。 谁都想当一个成功的人,每个人都想成为自己身边人的英雄,真正完结了之后,我一个人在河边走了很久,喝了很多酒却不醉,在没有完结之前,我觉得码字是一件很烦的事情,但当我真正写完了,又像是失去了一个陪伴了我很久看见就烦的糟糠之妻,明明生活变得更加轻松,心里却被掏空了一块。 回到现实,我觉得自己依旧是个一事无成的家伙,我甚至会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当一个作者,自己写的书在主观上,我觉得是最好的,但销量以及极少的推荐让我惶恐不安...
平平无奇一小农,捡到手机是宝贝,开启诸天万界聊天群,和猴子玉皇打趣和三圣五老聊天,抢红包得技能,从此翻身把歌唱!...
九百年前,楚阳从地球来到星武大陆,成就一代战神,天外陨星撞向星武大陆,他以命相救,却被挚爱洛离刺落星空。九百年后,楚阳带着天外陨星重生,此时洛离已是仙尊,受万人敬仰!而他却是星武大陆的绝世魔头,遭世人唾弃!楚阳发下命誓,定用洛离之血,洗出他的清白!要提三尺青锋,让洛离一无所有,拿回九百年前属于他的一切!这世上本无仙,若有,我便是众仙之主!这世上本无神,若有,我便是众神之王!...
林熙,一个傻白甜爱做梦幻想自己成为灰姑娘的标准配置,在一段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情中不断受挫成长磨练自己,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蜕变成为一个腹黑睿智的商业精英。...
那女孩早已躺在床上,一条大腿微微翘起,一只手正在解身上的第一个纽扣。可我仍坐在那里无动于衷。我可不是不想干那事,我想得要命,同时也怕得要死。不一会儿,那女孩已经将她的衣服纽扣全部解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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