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想写的故事很简单,我想写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孩子,笑起来两眼弯弯,整个人像太阳一样。他又聪明又英俊,三步上篮帅气得一塌糊涂。然后我还想写一个女孩子,她陪着他一起长大,他们一起走过了春夏秋冬,走过人生的高峰和低谷,他们是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甚至不能用朋友、情人、亲人来定义。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在这又漫长又短暂的一生中,我们渴望过很多东西,美貌、金钱、成功、自由……可是最终的最终,也不过是想要有一个家。 时隔多年,我终于真正地写完了这个故事,为故事里的他们,圆了一场长达十五年的梦。写到最后,在凌晨三四点多,一个人泪如雨下,觉得我的青春,也跟着他们一起结束了。 从此以后,无论有多想念、多不舍,都是无法回头。 这个故事很普通,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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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场服务小妹居然是村里的嫂子,原来她是这样的人…...
她和他之间,从未有过爱情。为了家族利益,她被送到了他的面前,成为他的妻子。这段婚姻从未带给她任何的温情,有的只是世界上最冷漠的对待。她所有的期待,对于婚姻的美好向往,都在这噬骨得痛中被消磨殆尽当千帆过进,彼此的距离越来越远,心高气傲的他终于明白谁才是自己的真爱,便开启漫漫追妻之路!...
报复不成反被吃干抹净?盛怒之下,她将某首富果照发微博后狼狈出逃五年后,闺蜜婚礼,她带着一双龙凤胎回归,殊不知刚露面就被逮住!樊璃冷脸将她扛上肩头该死的女人!你总算落在我手里了!!女人挣扎不休,身后还巴巴跟着两个萌宝,女儿糯糯道爸爸!不要欺负妈妈哦!儿子皱着小眉头喂!你快放下我妈!...
被世人唾弃的家族败类上门女婿却意外成为地府新任阎王。他不会看病,但他有华佗扁鹊李时珍!他打不过世界跆拳道冠军,但他有李小龙黄飞鸿赵子龙!反正没有他不会的,因为他是阎王!...
七年的痴心,换来的不过是一场无情的大火!七年后他再次见她,已是另一番景象。见他来了,她呵呵一笑,夜总,你瞧瞧,人家要把我塑造成一个恶毒女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