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几天好日子,我就被沈之年拎到了猎场。 几个男人高头大马排成排立在我面前,为首的沈之年穿着一-身黑斗篷,头发高束,冷白色的皮肤显出几分凛冽,拋开他的属性不谈,还真有些许少年感。 我站在他们面前,弱小,可怜又无助。 他俯下身看我:「小丫头,你跑,我们追。」为什么追我? 我看着他们身.上背的弓箭,突然浑身的血液似乎在--瞬间冰封了。 他们是要我做猎物,满足他们猎杀的快感。 我的小腿开始颤抖,学校体测的时候800米我尚且跑不过,何况跑过这几匹健壮的黑马,还有打小就训练射箭的猎人。 周围是些低矮的草丛和纤细的树木,泥土的气息在呼吸间萦绕,阳光洒在我脸.上,我几乎以为这是我人生中最后的光景了。 沈之年眯了眼睛:「不是说心...
谢娇一生极其失败,她正半死不活的躺在医院里,子女们则在为她遗留下来的产业大打出手。几个孩子更是一个顶一个的坏!大儿陆铁酗酒打人,打死媳妇儿进监狱蹲了二十年!二丫陆晚好吃懒做给人做小,被原配打成伤残!三小子胆小怕事,娶进门的媳妇儿给气跑了!一朝重生,回到丈夫还在世时,谢娇欣喜若狂,想这一世首要目的,就是让她男人活着!其次,就是要抄起柳枝做严母,让无法无天的崽崽们堂堂正正做人!...
自从吃了一颗蛇胆之后,马小福就成了白杨村的香饽饽,村花,寡妇,富家小姐们纷纷找上门来...
灰暗的过到二十六岁的方远山,由于家庭的原因,走投无路之下想到了出国镀金。应客户需求,到亚马逊丛林拍照的他碰见了一件很古怪的事情,然后他竟然发现自己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地方,从此他走上全球供应商的道路,开启了自己彪悍的人生。本书慢热型,没有太多装13踩人强行打脸的情节,反而开篇各种坑不过喜欢看欧美...
一场空难,她成了孤儿,他也是,但却是她父亲导致的。八岁的她被大十岁的他带回穆家,本以为那是他的善意,没想到,他是来讨债的。十年间,她一直以为他恨她,他的温柔可以给世间万物,唯独不会给她他不允许她叫他哥,她只能叫他名字,穆霆琛,穆霆琛,一遍遍,根深蒂固...
付出一切,换来的是老公和闺蜜滚床单,重生为农家女,她只想敛尽芳华,寻个朴实男人白首一生。可是,失踪多年的老爹官袍加身,衣锦而归,姊妹争,姨娘斗,天赐良缘落肩头。什么?准老公又迷上了前世那张闺蜜脸!冤孽是吧!那就新仇旧恨一起报,农门春色何惧你贵胄名媛!!!nbsp云栖木...
热血好文!战神回归,搅动都市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