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八百三十八章父子闹翻
苏兮兮其实早就知道,凌傲曾经对自己是有敌意的:“我知道,你以为是我破坏了你父母之间的感情,所以当初才会让我误会,你是沈御风在外的私生子。”
wzglfs.cc
凌傲的小脸,有点红:“是啊,我原本想着,你破坏了他们,我也把你们家给搞散了,谁知道事情根本就不是我锁以为的那样……
所以我要跟你说对不起。”
“没关系。”
苏兮兮捏了捏他的小脸:“勇于承认错误的孩子,是好孩子,我原谅你了。”
凌傲仰头看着苏兮兮,笑了:“难怪他曾经会喜欢上你,你真的跟我妈妈说的一样,是个特别好的人。”
“……”
**
苏兮兮告诉沈御风,自己要陪着凌傲去找金媛媛的时候,沈御风这次还挺好说话的,居然没有任何的阻拦。
只是没想到,墨凌轩居然阻止了他们。
“不用去了。”
苏兮兮拧眉:“为什么?”
他都已经知道,金媛媛很有可能是因为身体不好的原因,所以才拒婚的,怎么还阻止她去劝说?
按理说,他知道以后,应该是迫不及待去找金媛媛的,可是他居然……
“她的性格,你们可能不了解。”
墨凌轩苦笑:“她是那种,不能逼的人,就好像过去的那几年,我越是找她,她就越是躲,所以给她一点时间,让她自己冷静冷静吧。”
凌傲不同意:“万一她一直想不通呢?不行,我要去找我妈妈,我不放心她一个人,万一她出点什么事怎么办?”
“我派人24小时跟着她,不会有事。”
墨凌轩这样说:“你就安心在这边待着,陪我演一场戏。”
“又演戏?”
凌傲表示:“你们两个还真是天生一对,都喜欢演戏,最苦逼的就是我了,陪完这个陪那个的,搞的我都快成演员了。”
墨凌轩瞪眼:“别废话,要想咱们一家三口在一起,就给我好好演。”
凌傲撇嘴:“yikam.cc怎么演,干演?你总得出剧本吧?”
“剧情大概就是,我给你找了个后妈,然后咱们和她成了一家。”
“……烂大街的梗,你也好意思拿来用?”
凌傲表示:“你能用点心,写个比较新颖的吗?比如,你因为太过思念她,郁郁寡欢,得了抑郁症什么的,走走苦情戏的路线。”
墨凌轩冷笑:“你怎么不说我得了绝症,快不行了呢?”
“对对对,这个更虐。”
凌傲拍手道:“到时候就有我给妈妈打电话,我在电话里先哭上一波,然后再来个痛不欲生……”
墨凌轩听不下去了:“有你这么诅咒自己的亲爹的吗?”
“这怎么是诅咒呢?演戏,懂吗?”
凌傲哼哼:“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迷信,我说你得了绝症,你就真的会得绝症吗?这不是你该在意的点好吗?
你该在意的是,怎么演好这场戏,骗到我妈咪!”
人类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可是陶只想回到出发的岸边。因为他醒来时人类已经在海里五万年了,他想念五万年前在岸边的一切。他立大誓,必落叶归根。殊不知,倦鸟知还的星空冒险,在时间的伟力下已成为唯一的希望之旅。...
某宅在某宅神那里得到了三次抽奖和一次穿越机会,运气爆棚的他抽中了E级皮肤,A级技能,S级天赋,于是根据能力危险度守恒定律,他被送进了火影世界。假定一个细胞在单位时间内能提取到的能量为1焦耳,一个忍者有130兆细胞,平均精神力为100,平均每个C级忍术消耗的查克拉可以转化为36×106×100焦耳消耗的精神力为10,忍者的精神力和细胞能量每小时可以恢复10,那么请回答以下问题。求初代为什么脑不灵光?求带土为什么为爱痴狂?求小李为什么积极向上?求鸣人为什么嘴遁最强?求纲手怎么能保持Ru量?这是一个试图用科学手段解决火影中的未解之谜的故事。(大雾)...
陆谨言花晓芃作者花开满地伤作品状态连载中新婚前夕,姐姐离奇失踪,她被迫嫁给了准姐夫。男人索求无度,没日没夜抵死缠绵,又冷酷无情,亲手把她按在手术台上,逼她堕胎。她心灰意冷的逃走,他掘地三尺也要逮到她,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
(已完结)起点女生网签约作品穿越!穿越!这等好事终于轮到兰溪啦!真是好地方啊~径直掉进公寓楼,不用做房奴山明水秀科技发达,电脑电视样样有找个皇帝做饭票,管他佳丽三千人。心满意足的小更衣做着皇宫宅女梦,无事看电视上网闲逛或码字。只是啊,黑心的人到处有,太监公公接个网线就要了十两银子!感冒吃了一天小灶就费了五两银子!因为皇帝不招侍寝,就克扣伙食,为了加饭债台高筑!怎么办?宅女做不下去,是奋...
喂,我说光明神,这颗极阳神珠你究竟要不要,没钱就别给我碰坏了,你赔得起吗?嗨,那个,叫你呢。我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战神,这柄刑天神枪你都快把手摸破了,不买滚蛋。哦,原来是水神妹妹啊,这个溺水灵珠你如果想要,啵儿一个,算你八折且看嚣张的两界小贩,如何赚尽世间钱财,气死异界众神感谢起点社区封面制做小组免费提供的封面PS扫尘1群73298905,欢迎大家加入讨论。扫尘VIP群130158261,入群请显示截图,谢谢。...
主角赵凡余小艾真正的富豪,从不炫耀他所拥有的一切,包括金钱,女人,权利。只有土豪才会用钱武装自己,并且大张旗鼓的炫耀。一个近乎现实的梦境,让赵凡重生了,人活一世,要么碌碌无为,要么轰轰烈烈,梦醒后,他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