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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六章 罪魁祸首(第1页)

以叶安宁灵活的小身板,正面刚不行,围着猎物跑一圈还是可以办到的。

至于逃走,也还行。

实在逃不掉,留下份加了料的药膳汤,躲进仙灵境里就是了。

就这样,没几天的功夫,叶安宁还是霍霍了不少大云山上的大家伙。

叶安宁感觉,村里人再来大云山上的时候,一定会安全很多。

遇见老虎、豹子、熊瞎子啥的,叶安宁掂量掂量地形等因素会下手,但遇到了野狼,她会毫不犹豫的溜之大吉。

不是叶安宁干不过野狼,而是狼这种畜生,太记仇了。

只要是没将狼窝给端了,即便是剩下一只,它也会去别的山头再聚一群来报仇。

狼循着味,就能找上门。

不得不说,狼的嗅觉要比狗灵敏多了,即便是猎犬也比不上。

这自然是有原因的。

据现代研究表明,经过了那什么基因DNA的比对,得出的结论是,狗是由狼进化而来的。

或者说,狗是由人类驯化狼而得来的。

而人类驯化狼的历史可就长远了,据说自石器时代就开始了。

一般情况下,祖先的能力自然是要比后世的子孙强悍的多的。

而在嗅觉这一点上,尤为明显。

狼因为生活在丛林,野外生存能力自然是强悍的,而嗅觉自然是不可或缺的。

而狗呢,本身它们的嗅觉就承自于狼,但因为人类的驯化喂养,嗅觉已经退化了,更是受人类环境的影响,和狼已经差的越来越远了。

狼却是因为野外的艰难环境,环境的迫使它们的嗅觉进化的越发灵敏。

猎人训练猎狗,嗅觉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而狼的嗅觉不仅是天生的,还进化了。

一个退化,一个进化,对比就明显了。

狗都能循着味找上门,更何况更胜一筹的狼了。

所以,狼有这么厉害的嗅觉,能循着敌人的味道找上门,也就不足为奇了。

叶安宁倒是有办法将自己的味道给抹除了,毕竟她可是名调香师,改变自身的气息,这可是调香师必备的修养之一。

即便可以抹除自己的气息,叶安宁也没有这么做。

因为大云山距离小云山太近了,只隔了一个山谷,紧挨着的两座山,如果狼群找不到敌人而发了疯,直接下了山,冲到了村子里,那样的惨剧,叶安宁不想成为罪魁祸首。

不说狼群下山了,就算是狼群专门的攻击大云山和小云山上的人,也会有很多人遭殃的。

毕竟大云山危险,很少有人上大云山,但并不是没有人。

她爹就常来大云山上寻摸好木料,还有附近几个村子里的猎人,村里有些功夫在身的人,甚至有些想多赚些银钱的人,都是会来大云山的。

叶安宁可不想因为她招惹了狼群,给其他人带去危险。

所以,即便狼皮是很好的御寒之物,除非遇见了落单的野狼,或者是几只,叶安宁有把握的才出手,否则的话,遇见狼群的话,叶安宁会第一时间跑路的。

要不然,狼群看见了她,自然是要吃了她的,她只要一反抗,就要死狼,然后恶性循环就要开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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