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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有道红尘终一别无人知是不敢言(第3页)

喝了口汤,酸甜苦辣咸几乎都有,如同自己此刻的心情。

辰夙看着他每个都吃了,不禁皱眉。

“常宁,你是不是傻?这些东西一看就难以下咽,连南煜那个傻子都不吃,你这么聪明的一个人,难道看不出来!”

“我不想浪费你的心意!

只是……若辰夙将来想做给娘子吃,怕是要好好学习了!”

辰夙把头转上一边,道:“我才不要学,娶一个像将军这样的娘子就行了。

手能提,肩能抗,斗得过土匪,打得过流氓。”

常宁被他逗笑了,提起桌上的两坛酒,拉住辰夙的手腕腕道:“走,我带你去后山!”

辰夙本以为常宁带他只是来后山喝酒,没想到是抓野鸡。

猫在灌木后面,辰夙看着远处一只竹筐和常宁手中的绳子,很是不解。

“这样就能抓到野鸡么?将军明明可以靠武功,为何非要用竹筐?”

“这样抓才有乐趣,一会你便知晓了!”

说话间,一只野鸡悠悠而来,啄着地面上的粮食,歪着脑袋东瞅瞅西看看,晃荡了好一会才走进竹筐底下。

常宁用力一拉,撑着竹筐的树枝就倒了,野鸡被扣在了竹筐下面。

辰夙兴奋的拉着常宁的手跑过去。

“哈哈……,抓到了,抓到了!

原来这就是你说的乐趣!”

辰夙高兴的围着竹筐转圈,常宁抬起竹筐的一边,将野鸡抓了出来。

“走吧走吧,咱们快回去!”

“今天咱们不回去,就在这!”

辰夙有些茫然:“在这?你是要烤么?”

常宁没回答,走到下游,拿出匕首割了野鸡的脖子,拔干净了羽毛,清理了内脏,拿着便去了不远处一个小山坳。

辰夙看着那些七彩漂亮的鸡毛,怔怔的发呆。

良久,常宁抱了个大泥团回来,衣服上还沾了些许泥巴。

生好了火,将大泥团放进了火堆里。

辰夙抱着清洗好的鸡毛坐到了常宁身边,问道:“这是什么?难道鸡在泥巴里么?”

常宁道:“辰夙当真聪明呢!

你拿着这些鸡毛干什么?”

辰夙像是藏了秘密,转身去了一边。

“不告诉你!

等会你就知道了!”

常宁笑着摇了摇头,没再言语。

待到差不多烧好时,辰夙手中的东西也已经完成。

“将军,送给你!”

那是一枚由鸡毛编制的指环,辰夙拉过常宁的手,套在了他的手指上。

常宁看着这鸡毛指环,喉结翻滚,却说不出什么话来。

常宁将泥团从火堆里扒出来,用石块轻轻敲开,随着泥土一点点脱落,一阵阵香味四溢。

辰夙看着金黄油亮的鸡肉垂涎欲滴,常宁用匕首割下一只鸡腿给了辰夙。

“当心些,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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