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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把嫌疑犯细心收集起来的手法,基本上还是相同的。
还有正当波丁顿&iddot;波斯尔威特三世的夫人在十五位各色各样的客人面前,喝拉克米的钟声歌降了高音阶的半个音阶时,竟有人用硬梆梆的白金匕首刺了她一刀,这一妙着是怎么做到的,完全使人无法理解,这基本上也相同。
还有身穿镶着皮裘的睡衣的天真姑娘半夜里尖声惊叫,惊动了大伙儿从房中跑进跑出,乱成一团,再也无法交代清楚具体的时间,这基本上也相同。
还有第二天大家都戴着圆顶小礼帽,坐在一起喝新加坡鸡尾酒,个个情绪不好,讲话刺来刺去,而那个笨蛋警察却爬来爬去在波斯地毯下寻找线索,这基本上也相同。
我个人倒是喜欢英国的写法。
它不那么一碰就碎,里面的人物大体来说都是一样穿衣,喝酒。
背景有真实感,好象契斯开克宅邸确实存在,不仅仅是镜头中所见,在山坡上有更多的长时间散步,人物的举止不象刚受过米高梅影片公司的考试。
英国作家也许不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作家,但他们至少是最优秀的沉闷作家,无人可以与他们相比。
所有这些故事,都可以用一句很简单的话来概括:思想上来说,它们谈不上是个难题,从艺术上来说,它们谈不上是部小说。
它们都是闭门造车,对世界上的事情太无知了。
它们要保持诚实,但诚实是一种艺术。
蹩脚作家不诚实,但自己并不意识到。
比较好的作家可能不诚实,因为他不知道该在什么事情上要诚实。
他以为一个复杂的谋杀案能使懒情的读者迷惑,一定也能使警方迷惑。
他以为懒惰的读者不会去‐一详记细节,殊不知警方的本职却是不放过细节。
双脚跷在办公桌上的弟兄们知道,世界上最容易破案的谋杀是有人机关算尽,自以为万无一失的谋杀;教他们真正伤脑筋的是谋杀前两分钟才动念的谋杀。
但是如果侦探小说的作者要写这种真正发生的谋杀案,他们就也得写一写实际生活的真实气息。
由于他们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就自称他们所写的就是应该那样写的。
这是想当然‐‐他们中间的佼佼者是知道这一点的。
桃洛赛&iddot;赛伊尔斯在《犯罪选集》第一卷的前言中写道:&ldo;它(侦探小说)达不到,而目永远也达不到文学造诣的最高水平。
&rdo;她在别的地方还表示,这是因为侦探小说是一种&rdo;遁世文学&rdo;,不是&ldo;言志文学&rdo;。
我不知道什么才算是文学造诣的最高水平,埃斯库罗斯和莎士比亚固然也不知道,赛伊尔斯女士恐怕也不知道。
如果其他条件相等‐‐这一点永远做不到‐‐那么一个比较有力的主题一定会有比较好的成绩。
但是有一些写上帝的书非常沉闷,而写怎么不失诚实地谋杀方法的书却写得很好。
关键的问题总是,这是谁写的和他有什么可写的。
至于言志文学和遁世文学,这都是批评家的行活,他们爱用这种抽象的字眼,好象其中有具体的含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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