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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秋一声哀嚎,“老大,我的脚还没好呢。”
高誓拿起薯片,点点头,“对,所以等你脚好之后再加十圈慢跑和五十组蹲起,去扫个宾馆而已,跑太急把自己脚崴断,真有你的。”
无视冉秋的惨叫,高誓把薯片丢进嘴里,嚼了两下皱起眉头,一看包装,“板栗味?这是什么□□。”
常阳笑嘻嘻道,“老大,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难吃的薯片一起吃,你就帮忙吃一点吧,浪费粮食多不好。”
高誓把剩下的半包薯片丢到常阳怀里,“你说得对,浪费粮食是不好,所以要是我看到你没吃完,就把你上次买的樱花酒酿味乐事一起塞你嘴里。”
被常阳强行投喂数不清的黑暗料理的狗子们纷纷欢呼起来,
“队长万岁!”
“原味永远的神!”
“我再也不要吃韭菜味的薯片了!”
一顿嘻嘻哈哈中,黄杉压低了声音轻声问,“队长,乐乐怎么样了?”
高誓何等灵敏,这群家伙看着是在打闹,实则一个个耳朵都竖了起来,他也知道大家都很关心乐乐,干脆也没压低声音。
“乐乐没什么事,就是有点被吓到了。”
见高誓的神色正常,便知道高顾笙并无大碍,有些凝滞的气氛再度活跃起来。
“也是,姓温的那小子也就是个绣花枕头,哪里打得过咱们乐乐。”
“没想到他看着人模狗样的,实际这么不是东西。”
冉秋突然皱起眉头打断了众人的谈话,“老大,温家出手了,想把温凉捞出来。”
刚回到部门的庄貅貅愣了愣,小声问,“什么温家?”
她今天上午才执行任务回来,只知道乐乐差点出了事。
黄杉解释道,“温凉是温家的人,就是b市的那个温家。”
冉秋迅速点开一个个对话框,双手在键盘上几乎要飞出残影,“温家估计是联系不到乐乐,想花钱解决问题。”
高誓走到冉秋身后,看着监控中的画面,冷笑一声。
“温家。”
“让他们捞,我倒是要看看,他们要怎么把温凉捞出来。”
就在昨天,他记起了部分有关温凉的噩梦记忆。
温凉是一切噩梦的开端。
在梦境的最开始,高顾笙便是如他捡到的那样,小小的一个孩子,躺在凌山的荒草中沉睡,他被乞丐团伙捡到,成为了乞讨组织的一员。
这个乞丐团伙,专门挑小孩子去乞讨,这些小孩子,有的是他们捡到的,有的是拐来卖不出去的。
只有岁大的小孩,或是被折断手脚、或是被挖去眼睛,用人造的残疾去博取路人的同情,为他们背后的乞丐团伙带来源源不断的金钱。
幼年的高顾笙生的太好,简直是一个吸金神器,靠他来乞讨,比直接卖掉赚的多。
于是高顾笙便在乞丐团伙艰难生长到六岁。
不幸中的万幸,是高顾笙聪慧,与为首的乞丐周旋,多次打消了对方将自己弄残的念头,勉强保住了身体的健全。
六岁的时候,乞丐团伙被捣毁,他被送到了福利院,这家福利院的院长和阿姨很好,高顾笙吃上了自出生以来的第一顿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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