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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源看准了一块颜色深亮,肥中带瘦的猪蹄,筷子直指目标的时候,另一双筷子就利索的将它夹走了。
“知味,这块好。”
苏致礼将猪蹄放到沈知味碗里,把沈知味弄得心一跳,准备回答王清源的话都忘了,脸颊热热说了声谢谢。
王清源抿唇,觉得这邻居讨厌死了。
可讨厌也不能说什么,只能换一个夹到自己碗里。
猪蹄肥糯,已经炖得非常软烂了,咬住轻轻一扯,皮肉就能与骨头轻松分离。
猪皮充满了胶质,口感滑润,肥肉并不肥腻反而非常爽口,咀嚼的时候满嘴的香润软滑。
王清源知道沈知味现在厨艺好,却不知道能好到这个程度,他爱吃红烧猪蹄,他的养母就做得一手好猪蹄。
却完全比不上这一碗的味道。
干煸牛肉丝有些硬,炒到水分干透了,口感就很有嚼劲。
因为里面放了不少辣椒,越是嚼就越觉得香辣,一口是完全不够的,只恨不得一直吃下去不停。
“你这干煸牛肉丝,做得好。”
王清源夸道。
沈知味小尾巴想翘起来,又觉得自己得意忘形不是很好,就轻咳一下,“晚点我把做法发给你,照着做味道不会差的。”
王清源点点头,“那就谢了。”
“客气什么啊?你尝尝这个鱼,就是要小心刺啊!”
沈知味指了指鱼,话音刚落,边上就传来呛咳声。
苏致礼捂着嘴,脸都咳红了,黑釉石的眼睛里也盈满了水雾,看起来可怜坏了。
沈知味往他碗里一看,不是鱼又是什么。
“哎呀,这鱼刺很多的,我忘了提醒你。”
沈知味慌忙的站起来拍他后背,“你快喝水,或者吃一大口饭压下去。”
苏致礼像是说不出话来,听她的拿水杯猛灌一大口,然后又轻咳了两声。
“好了,咽下去了。
我在国外很少吃有次的鱼肉,有些不太习惯。”
像是感觉自己丢人了,他垂着头,脸颊耳朵都红的,就连脖子也有些红。
沈知味觉得这不是他的错,“没有,这鱼的刺本来就小,还很狡猾,是我忘了提醒你。”
此时捏着筷子的王清源往苏致礼那看,眼里都装了火:也就微微单纯,这么大个男人还能吃鱼都吃不明白,故意装的呗。
他愤恨的夹一筷子鱼,鱼肉的鲜嫩渐渐把他的憋闷情绪给压了下去。
翘嘴白他是吃过的,养父母爱吃河鱼并不爱吃海鲜,翘嘴卖得不贵,养母经常会买回来做着吃。
像这种刺多刺细的鱼,养母喜欢炸得透透的,骨头就脆了,不容易卡喉咙,然后再混了辣椒一起炒,香香辣辣,也很开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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