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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发展让人来不及反应,原来整间店里最贵重的物品,居然会是林轩身上穿着的破皮毛,上面还散发着一股酸臭味。
只不过这些人都是有见识的人,听到掌柜说的妖狼皮毛,立刻明白过来。
在无名城最值钱的是什么,那无疑就是妖兽皮毛了,而且无名城本就是依靠妖兽尸体交易而繁荣起来。
林轩发觉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过来,低头指着妖狼皮毛,道:“你是说这件破玩意儿吗?”
破玩意儿,这个词让店里的人顿感无语,要知道妖兽实力强大,极难捕杀,而且十万大山中潜藏了不少危险,每年为了猎杀妖兽进入十万大山的人,不知有多少葬身在里面,尸骨无存。
掌柜却不敢取笑林轩的无知,反而讨好的说道:“没错,刚才的交易,公子同意吗?”
他一边说,一边摩擦着双手,模样甚是谄媚,内心十分紧张,生怕林轩不同意。
林轩对身上的妖狼皮没有多上心,要说这玩意儿,一路上不知有多少,当然没有出现像妖狼那种难应付的妖兽,用这个能换来金丝袍,并且还有二十金币,何乐而不为。
正在林轩准备是开口答应的时候,一直在吴燕身边的矮男胖子却是抢先喊道:“别啊,公子!
卖给我吧,我付五十金币。”
矮胖男子也是做妖兽生意的人,刚才没有留意到林轩身上的妖狼皮毛,此刻经丽衣轩掌柜的提醒,再仔细打量,林轩身上的是极为含有的风火狼的皮毛,并且还十分完整!
风火狼并不是多么高阶的妖兽,可是皮毛光泽靓丽、柔顺,制成衣裳,深受贵妇喜爱,价格也是极高,只不过速度极快,很少会被猎杀。
如此上乘的皮毛少之又少,矮胖男子又怎会放过。
“公子,卖给我吧,我出五十五枚金币。”
“我出五十六枚金币!”
……
本该是买衣服的丽衣轩,一下子就成了菜市场似的,竞价声四起。
贺兰、吴燕都几乎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景象,前一刻还被她们不屑一顾的“乞丐”
,现在却成了众人讨好的对象。
丽衣轩掌柜不禁暗呼自己怎么如此愚蠢,明知道妖狼皮毛价值不菲,怎能让那么多人知道,现在出现那么多竞争者,如何是好?
最后,他咬了咬牙,对林轩说道:“公子,除了金丝袍之外,我另外再付给你五十五枚金币,你觉得怎样?”
这个价格直接将其他人给压下去,金丝袍本就是不菲,还付出五十五枚金币,那可以说是天价了,再高可就是亏大发。
“好,不过五十枚金币就行了,另外再送我两套新衣服吧。”
林轩会意一笑,答应了掌柜的出价,然后进到换衣间中,穿上金丝袍在内,外面穿着一件寻常的衣裳,出来就将妖狼皮毛扔给丽衣轩掌柜手中。
丽衣轩掌柜拿到妖狼皮毛,顿时笑逐颜开,一脸沉醉的抚摸,爱连连说道:“真是不错,不错啊。”
其余的人皆是大为叹气,妖狼皮毛经过制造之后,价格可达百枚金币衣裳,如果设计华丽,甚至可达两百以上的价格。
林轩收到五十枚金币,随后心满意足准备离开丽衣轩,出门的时候,比较精明的老板都跟他结识一番,不外乎寒暄几句,并且有意无意中说自己收购妖兽尸体,以后可以来光照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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