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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夏笑了,抬手轻抚上了盛朗俊朗分明的脸。
“那估计是真的是被你帅呆了。
原本养了一只小土狗,结果出了趟国,就变成时髦威风的大狼狗了。
你说我是不是赚大了?”
盛朗乐滋滋地摇了摇尾巴。
“小夏,不论我怎么变,变的都是外表。
这具皮囊下,我也还是你的小土狗。
我最喜欢吃的还是你爸炖的大排骨和你做的肉酱面。
我晚上做梦,总梦到和你一起躺在天台上看星星。”
盛朗低头吻了吻林知夏的手背。
“这两年我在国外混得还不错,但是始终觉得自己在流浪,心是飘的。
我每次回国都高兴坏了,因为回家了就能见到你了。
一见到你,我的心就踏实了。”
他握着林知夏的手,放在自己胸口。
“如果没有那个守着你好好过日子的念头,我恐怕不会走到现在。”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把盛朗的手牵到自己唇边,也认真地亲了亲。
“小狼,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爱你。”
盛朗倾身过去。
林知夏闭上了眼。
两人在晨光中结了一个轻柔缱绻的吻。
-学校已经开学,林知夏是请了假来看盛朗的,他只在巴黎短短逗留了四天。
而对于盛朗这样刚走红的模特,时装周是他最繁忙的时候,行程每天从早排到晚。
大部分时间里,林知夏都独自在巴黎里游玩。
第一天在几个最著名的景点打完卡后,林知夏第二天花了一整天时间泡在卢浮宫里,在画廊和雕塑观中流连忘返。
作为理科生,尤其还是一个穷孩子,林知夏的艺术知识是很匮乏的。
直到进入大学,尤其盛朗走上了一条和艺术美学相关的道路后,林知夏才开始花精力去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以希望能和盛朗有些一些共同话题。
林知夏在一本心理学杂志上看到过一句话:共同成长,就是不停地去学习和对方有关的一切,让彼此一直处于相同的文化氛围之中。
林知夏知道,盛朗也有关注生物学行业的事。
虽然他一点儿都不懂,但是至少在林知夏说到一些专业名词的时候,他会大致清楚是什么意思,不会两眼捉瞎。
直到闭馆通知响起,林知夏才依依不舍地往出口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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