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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们再看看,这个诗人究竟是来干啥的——
他问:“你喜欢妈妈吗?”
“她不打我的时候,喜欢。”
他从后裤兜里掏出一张印有铅字的纸片,说:“这上面是首描写母亲的最伟大的诗篇。
我打算贱卖给你,只要四分钱。”
这是惊心动魄的,这甚至是虐心的。
顽皮,幽默。
这幽默很畸形,你也许还没有来得及笑出声来,你的眼泪就出来了,奈保尔就是这样。
现在我们看出来了,当奈保尔打算描写乞丐的时候,他把乞丐写成了诗人;相反,当奈保尔打算刻画诗人的时候,这个诗人却又还原成了乞丐。
这样一种合二而一的写法太拧巴了,两个身份几乎在打架,看得我们都难受。
但这样的拧巴不是奈保尔没写好,是写得好,很高级。
这里头也许还暗含着奈保尔的哲学:真正的诗人他就是乞丐。
如果我们换一个写法,像大多数平庸的作品所做的那样,先用一个段落去交代沃滋沃斯乞丐的身份,再用另一个段落去交代沃滋沃斯诗人的身份,可以不可以呢?当然可以。
但是,那样写不好。
啰唆是次要的,关键是,小说一下子就失去它应有的冲击力。
“只要四分钱”
,骨子里还隐藏着另一个巨大的东西,是精神性的,这个东西就叫“身份认同”
。
沃滋沃斯只认同自己的诗人身份,却绝不认同自己的乞丐身份。
对沃滋沃斯来说,这个太重要了。
它牵涉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尊严。
在《布莱克·沃滋沃斯》里头,奈保尔从头到尾都没有使用过“尊严”
这个词,但是,“尊严”
,作为一种日常的、必备的精神力量,它一直荡漾于小说之中,它屹立在沃滋沃斯的心里。
所以,从写作的意义上来说,“只要分四钱”
就是沃滋沃斯的性格描写,这和“来取走他的那一分钱”
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四
这个短篇小说总共只有七章。
在第二章的开头,作者是这样写的——大约一周以后的一天下午,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在米格尔街的拐弯处又见到了他。
他说:“我已经等你很久啦。”
我问:“卖掉诗了吗?”
他摇摇头。
他说:“我院里有棵挺好的芒果树,是西班牙港最好的一棵。
现在芒果都熟透了,红彤彤的,果汁又多又甜。
我就为这事在这儿等你,一来告诉你,二来请你去吃芒果。”
我非常喜爱这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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