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还是孩子的时候,父亲告诉我世上没有精灵鬼怪之类的东西,但是他错了。
所罗门·格兰迪就是明证,一个怪力堪比超人的行尸走肉。
格兰迪不像超人,更异于常人,他是不死之身,就算我死了,他还会永远“活着”
。
——蝙蝠侠《超人类研究档案》
………………………………………………
那是个天寒地冻的夜晚,我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
我本不该出现在这里,至少不该在这种深夜里的哥谭。
总之,我错过了最后一班火车,又完全没有困意,只好在车站附近的街巷中游逛,最终我在流浪汉营地的篝火旁得到了一个落脚点。
火堆旁有几个流浪汉,都穿着脏兮兮的风衣外套,呵,流浪汉…虽然我自己也狼狈不堪,但管他呢。
我是个…至少曾经是个大人物,我在华尔街工作过,我见识不凡。
我拿着面包想离开这群肮脏的家伙,但一个声音叫住了我。
是个老头。
和其他流浪汉比他显得格格不入,只是盖着一堆旧报纸,蜷缩在黑暗的角落里。
“来这里,孩子,来这里。”
他低声笑着。
我本想一走了之,但他的声音愈发低落,简直像是要哭出来一样。
让我真正下定这该死的决心的是,他叫出了我的名字。
你知道的,要是在陌生的地方有人叫出了你的名字你就不能一走了之,这是规矩…
好吧起码是我们那边的规矩。
他面容丑陋,双目无神,框着个灰黑红三色眼圈,直勾勾盯着桌面,没有一点生气。
皮肤灰白,身材骨瘦如柴,瘦得猥琐。
透过脏兮兮的头发可以看到头皮,还有满头的跳蚤。
“你看起来有点憔悴。”
我说。
其实他看起来比憔悴要惨得多,他看起来好像死人。
他嘿嘿的笑着,声音显得有些凄厉。
“谁经历这种事都难免元气大伤,孩子。”
“你都经历了什么?”
我本不该问下去,但这该死的好奇心驱使着我,这大概是个错误。
“我几年前来到哥谭,他们正在修建一个地下工程,韦恩集团赞助的,他们家挺有钱,我就留了下来。
我在犯罪巷后面一所老宅子里租了个房间,阁楼间。
他们只出租顶楼,这群该死的有钱人。
所以仅有两位房客,我和塞勒斯先生。
天武大陆,宗门林立,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为救亲人,苏云一念成魔,偶获逆天剑匣,习得惊世剑诀,一把由十万八千口仙剑镇压的神秘之剑,铸就了一段不朽剑神传说!...
绯城人都说傅泊焉不解风情,冷得像块冰,却偏偏对低入尘埃的钟家养女钟意动了心上了瘾。心上人的婚礼上,她被傅先生困在灯影旖旎的角落被好朋友挖了墙脚还笑着拱手相让,是无奈成全?还是在为他牺牲?她的背脊抵在冰冷墙面上,眼角眉梢不禁漾出缱绻笑意傅先生要是追求我的话,他就是留在心底的风景。男人夹烟的手落在她的红...
强者遇袭,重返少年时代,成为当年弱小的废物少主。前世的仇人,今生,绝不会放过!前世的遗憾,今生,一定要弥补!待到灵剑长啸之时,天地三界,我为至尊!若有不从者,一剑,杀之!...
小农民混花都!会符篆!会咒语!会医术!会一切!透视咒!隐身咒!定身咒!穿墙咒!撒豆成兵!纸人术!...
新书凤华九霄已发,欢迎阅读收藏~~~本文一对一,男女主前世今生,身心干净!她还没死,竟然就穿越了!穿就穿吧,就当旅游了!但是谁能告诉她,她没招天没惹地,怎么就拉了一身的仇恨值,是个人都想要她的命!抱了个小娃娃,竟然是活了上千年的老怪物!这个屁股后面追着她,非要说她是前世妻的神尊大人,咱们能不能坐下来歇歇脚?还有...
神秘世界人人闻之变色的大佬叶安安重生到孤儿院四岁的女孩安安身上,被豪门叶家收养,过上了小公主的生活。大明星妈咪,高冷总裁爸爸,四个哥哥争着宠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