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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燕,你说武技,道法拼杀起来,谁优谁劣?”
绿柳庄的练武场上,洪易手拿着一柄通体乌黑,两头有角骨,弓体上缠绕这一圈一圈细密蚕丝,弦却是明黄似琥珀的弓。
用力拉开之后,撒放!
滴!!
!
!
!
一声尖锐的长啸,是箭划破气流发出的声音。
砰!
长长的箭直接穿越了四百步的空间,射中了皮革靶子的靶心,贯穿了生硬坚韧的牛皮,穿透进去,显现出了巨大的杀伤力。
“不愧是雕翎箭,飞出去都不偏移。
而这张铁木乌骨强弓,也是云蒙的国之利器,就凭这弓,这箭,足可以使骑兵横扫天下,纵横草原。
三番五次到大乾国土上来掠夺抢劫!”
开弓,射箭的正是洪易,他身上穿的一件白色马甲,还有白色护膝,白色护肘,除了没有带头盔之外,把全身要害部位基本上都守护住,这是白牛精皮铠甲,是云蒙特产白牛皮,经过上百道鞣制,捶打,压,刮,缝而成的,拥有极强的防御,堪比薄钢甲!
尤其是轻便无比,一身也不过是五六斤。
而他手上的弓,正是有三四石力量的铁木乌骨弓。
射出的箭,而是云蒙的雕翎箭。
这种箭,箭羽上是大雕的羽毛,射出去之后,就是遇到大风,也不会有偏移,是一等一的好箭。
大乾国的箭,都是雁翎箭,却是比雕翎箭要差了一筹。
洪易熟读经史,也读兵法,知道云蒙的骑射凌厉,最为恐怖不是“铁浮屠”
的重骑兵,而是骑了乌血马,拿了乌骨弓,穿了白牛铠的强悍轻骑兵!
这种轻骑兵,来去如风,骑在马上,就拥有了先天高手的机动灵活,在边关的的确抢劫起来,根本无法调动军队来截击,每每洗劫了一处小城小镇就呼啸而去,除了建筑高高的城墙防守,大乾的军队拿它们没有一点办法。
但是边关广大,不可能处处都建立大城墙,所以历朝历代,边关的居民都深受其害。
洪易现在持弓,射箭,穿铠比划之后,深深的明白了厉害。
“这些草原胡人,骑射的确是厉害,尤其是掠夺特性,深入骨髓,不可改变。
如果想出一个办法,把他们彻底打垮,倒也是一件好事。
只可惜,这事历朝历代,圣贤辈出,都没有能做到的,我现在和慕容燕合作,倒也算是知己知彼。
以后从军立功,对付云蒙,那就有成算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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