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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又将爪子递给他——示意逄风,虽然它没了尾巴,至少还有肉垫和耳朵。
逄风捏了捏它的爪子:“先吃饭。”
狼顺从的“呜”
了一声,开始吃。
南离化作狼身更适合休养与上药,因此它这些天尽量多化狼身。
逄风揉着狼的耳朵。
狼忽然又“嗷”
了一声。
——宝贝,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他的喜好、习惯……一切都在逄风的预料之中,他总能将自己照顾得妥当。
羊肝很嫩,入口绵密香滑,真如他所说细腻如豆腐,火候想必控制得恰到好处。
逄风微微垂下眼:“我不放心你……很多时候都在跟着你。”
曾为长夜太子时,他时常暗中跟着南离。
逄风记得小狼第一次捕猎,那是它成功猎到一只野山鸡。
山鸡急了也啄人,幼小的狼还是乳齿,爪牙未丰,尽管咬住山鸡的细长脖子也无法一击毙命。
它被山鸡啄出好几个血口子,跌了好几个跟头。
可狼崽子躯体里一直有着野狼那股不服输的韧劲,死死咬着山鸡脖子不放,最后终于磨死了山鸡,撕开羽毛饱餐一顿。
他知道的东西,比南离以为的多很多。
狼被狂暴的凶兽巨角贯穿腹部,重伤濒死,独自一狼缩在洞中舔舐伤口,他知道。
狼自以为逃脱了他的眼线,快乐地在树丛里打滚,四爪朝天刨来刨去,他也知道。
他知道南离最喜欢吃驼鹿和羊的心与肝,最不喜欢食肉兽的肉,因为酸臭。
逄风眼尾微扬,含着无辜:“夫君,你会生气么?”
怎么可能生气?
南离不由得呼吸加重。
他忍不住了,管什么受伤不受伤的,南离现在就要将逄风就地正法。
逄风似乎有种独特的气质,分明他口中话语极其寻常,找不出一丝一毫的不得体之处,可偏偏会让他觉得,他在勾引他。
“我生气了,”
南离变回人身,伸手去捉他的细手腕,“你得补偿我。”
逄风不着痕迹扫了他一眼,还能想着做这事,看来精神不错。
红烛晃动,帷帐垂落。
朦朦胧胧的玉色帷帐只透出两人交叠的身影,逄风微微扬着脖颈,被南离托着腰,南离叼着他的后颈,汗水滴在他身上。
南离忽然沉声问:“你这些日子将自己关在屋子里,是在做些什么,嗯?”
尾音带了浓重的鼻腔,逄风的脊椎骨窜过一股电流,即使平日里明慧善变,此时他脑中一片空白,竟什么借口也想不出。
南离早就注意到,这些天逄风将自己独自关在屋中,锁上门一言不发。
有时候他从屋中走出,指尖是湿润的。
他忍不住从门缝偷窥,却发现逄风持着一块蓝色的冰晶,正雕刻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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