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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顾尽北的时候,他穿着干净的白T恤,戴着耳机,班主任在讲台上慷慨激昂地宣布各种规章制度,他在下面安安静静听歌看书。
俊秀的侧脸引来周围女生的频频侧目,就连他的手都生得好看,十指纤长,骨节粗细刚好,线条硬朗流畅,翻书的时候指骨轻微地弯曲,好像在弹琴。
而我有幸成了这个各方面都很惹眼的男生的同桌。
因为第一次开班会,我们两个到得最晚,环视整个教室,就只有两个空位,他没有犹豫,直接走过去坐了其中一个,我紧随其后也坐下了。
班主任宣布要制作座位表,今后上课都按照当时的座位来,谁的位子要是空出来了,就当旷课处理。
于是我就占了这个全班女生都很眼红的位子。
当时我惨不忍睹的高考分数只能报S市的三流大学,我拒绝了叶红让我在L市随便找个技校读两年的提议,毅然决然背起行囊来了S市。
并不是我多有志气,多喜欢念书,而是从七岁那年开始,我就再也不想和叶红待在一起。
她是我的亲妈,也是我的噩梦,我只想离她远一点儿,再远一点儿。
于是我稀里糊涂地报了S大,学金融管理。
后来我想,有些相遇真的是命中注定,如果我不是那么想逃避叶红,或者成绩再好一点儿,也许我和顾尽北此生都不会有任何关联。
但是命运很好笑,把我们这些本来不相干的人一一串联在一起,狭路相逢。
我和顾尽北的孽缘就是这样开始的。
我曾经以为S市会是我告别噩梦的起点,但是我没有想到,它只是另一个噩梦的开端。
我还记得最开始是我主动跟顾尽北搭讪的,因为我去参加班会,居然没带笔,也没带本子,班主任看我的目光简直要烧起火来。
而他虽然戴着耳机在听歌,但是并不显眼,而且桌面上还整整齐齐地放着本子、书和几支不同颜色的笔。
乍一看还挺像好学生的,再认真一看,我发现他正在看的书我居然看不明白,因为都是很艰涩的文言文。
虽然他全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生人勿近的气势,但我还是斗胆碰了碰他的胳膊,朝他一笑:“嘿,借我一支笔。”
他停顿了一下,看我一眼,没有说话,又继续看他的书了。
我以为他没听见我说什么,于是用更大的声音说了一遍:“能不能借我笔和纸应付一下老师?”
但是他坐得好像雕塑一样端正,完全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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