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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走多久几人就来到了任取之所住的那间客栈。
客栈不算很大,但装修的十分豪华,看来京城人就喜欢这种奢华的风格与氛围。
京城的物价,自不是别地可以比拟的,尽管这样,他们还是开了五间上房。
原本他们是准备一人一间共开六间的,后来吕萍因为习惯了每晚跟孙若芳聊天谈心,所以不愿意一个人住一间。
就这他们还多开了一间,因为龙毫那间其实根本就没有人会去住,他晚上都是在龙毫笔中休息的。
但为了掩人耳目,也只好这样了,毕竟他要是说不要房间,或者说跟易自知住同一间,总是会惹人怀疑。
当晚几人便点了一桌子酒菜,喝酒聊天直到深夜。
酒后,众人便各自回房歇息。
趁其他人不注意的时候,龙毫便来到了易自知的房间。
“要不然从明天开始,我还是回到龙毫笔中去吧,跟他们你就说我有事提前走了。”
龙毫道。
“算了吧!
你难得才修成人身,就应该好好过人的生活,我知道你是怕京城之中鱼龙混杂,有人认出你的身份,给我们带来麻烦。
可是你不觉的随时会有危险出现,难以预测的人生才是有意思、有意义的人生么?人活着就应该开开心心,按自己心中所想的方式去活,如果这也怕,那也怕,那躲在小山沟里别出来就好了,那样的人生又有何乐趣可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好了,又何必过早的忧虑这么多呢?”
易自知道。
“你的说法我很认同,可是……”
龙毫犹豫道。
他也知道虽然自己比易自知活得更久,但对于做人这件事的感悟与体会却不及他深,只是心中隐隐还有一丝担忧,因为十年前书生的事对他打击太大了。
“别可是了!
你一直不是在等那个青衣女子么?我们可从来没见过她,你不自己盯着点,说不定哪天和她擦肩而过你都不知道,到时候你可别后悔。”
易自知笑道。
其实正如龙毫上次,在客栈中找出任取之的客房时,所说的一样,人类分辨一个人是靠身材样貌,而器灵却是依靠血脉灵魂来识别。
他曾接触过任取之的血液,所以很熟悉,可是他既没有沾染过青衣女子的血,甚至都没有和青衣女子接触过,因此他对于青衣女子的血脉灵魂并不是十分熟悉。
正所谓关心则乱,他曾经也多次将别人错认成青衣女子。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人的长相有相似,人的灵魂自然也有相似,本就不熟悉,认错也是难免。
龙毫现在修成人身,所以他既是器灵,也是人类,两种识别方法都可以使用。
这一行人中,也只有他曾经见过青衣女子的样貌,如果一直躲在易自知怀中,那可能真会如易自知所说擦肩错过。
所以一提起青衣女子,龙毫便不再推脱,有些尴尬的应道:“那好吧!
那就先这样吧!
早点休息!”
说完,他便回到龙毫笔中去了。
虽然他说早点休息,实际上在几人喝完酒的时候,时间就已经不早了。
易自知也没注意龙毫那奇怪的神情举止,躺在床上便呼呼大睡,这一路提心吊胆的根本就没踏踏实实睡过好觉,现在安全到达京城,心中一宽,又借着三分酒意,便睡得格外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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