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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狼趾(第2页)

他竖起耳朵倾听着那些悲惨的叫喊与可怕的咀嚼声,他的雇主异常欣赏他的计划,给了近一半的定金(不太符合规矩),但要求他弄来一个大族群,就是那种有着四五十只狼的群落,狼趾表面上表示同意内心却相当的不以为然,就连人类的雇佣兵也会在薪酬过低时主动索取更多的回报,狼也一样,你呼唤它们,让它们从暴风绝壁的那一边跑到这一边来,就得保证给它们足够的肉,而这里只有几个人,又很瘦,狼趾并不想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金币去满足狼群的大胃口,所以最终他找到了一个小狼群,可能是分群后的新狼群,又因为意外的事故或者灾祸只剩下了三头成年狼和五只幼狼。

狼趾的母亲是兽人的人类女奴,而他的父亲是部落的祭司,他本可以借着这个身份在同样卑微和低贱的半兽人中获得一个比较好的位置,但值得惋惜的是,他的部落被另一个部落侵吞了,他的父亲和他所有的孩子被选中作为献祭的祭品,如果他不是还有个漂亮又愿意舍命帮着自己孩子逃走的母亲,他也已经死了。

他逃出来,身无寸缕,只有一个流动着人类和兽人血脉的强健身体,他的头颅更靠近兽人,以至于他没办法混入人类的国家,他只好栖身于那些人类鲜少踏足的地方,利用他父亲传给他的能力生存,他能与狼群、熊和豹子交谈,设法骗取它们的力量与恐怖的名声,兔子、野猪、鹿,还有一些蠢到想要走捷径或是好奇心过于旺盛的冒险者是他最为青睐的猎物。

他也喜欢人类的酒、女人和其他享乐方式,所以偶尔会袭击村庄,不久后他引起了公会的注意,他们找到了他,在宣誓效忠公会与死亡的两选一命题中他自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

在公会里狼趾过得很不错,至少他自己感觉是这样,虽然他的地位只比奴隶与仆役们高一点——因为他实在是太怯懦了,他从不出现在受害人的面前,即便他要比普通人类高出近一半,宽出近一倍,爪子锋利的就像是刀子他也不愿意,他只让他的工具们,也就是那些凶禽猛兽去完成公会交给他的任务。

但也有很多主顾喜欢他的行事方式,因为这样谋杀看起来就像是一起意外的事故。

就像这一次。

他的雇主提醒过他,这些人可能会得到精灵们的看顾,狼趾因此观察了他们以及周围很久——除了一只可疑的姬鴞之外他什么都没发现,但今天来了一个法师,他施法为狼趾的猎物烘烤了洞穴并给了他们食物和药品,狼趾担心他还会给他们带来武器,甚至卷轴。

被火焰加固的洞穴确实有点棘手,但狼趾毕竟还有着一半是人类,他让狼群刨开小溪,造出沟渠,让水流入洞穴,果不其然,那些缺乏警惕心的人类自己从牢靠的保护所里爬了出来。

接下来,他只需要等待。

作者的话:这是20日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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