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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水泼的,手背脱了一层皮,上回我见她,那印儿还没褪干净。”
孟泽心里有块明镜,判定:“那天你俩闹了吧?”
厉坤从烟盒里掏出烟,咬在嘴里,点火的动作都有点急。
孟泽一声感叹,“也行,甭管好的坏的,至少话说清了,别让彼此误会,坦坦荡荡地见面啊,吃饭啊,都有个说法,总比不清不楚的好。”
他瞅了眼厉坤,平静说:“我听迎璟说,小晨的老板对她挺上心。”
厉坤终于有反应,侧过头看他,好像在问,迎璟怎么知道。
孟泽:“上回迎璟给我打电话,炫耀他最近的新发明,这小子,脑瓜子是真有智慧。
他说这些发明里,最实用的还是电子狗,哦,对了,他也送了一只给唐其琛。”
厉坤莫名其妙的,就这么来了精神,十拿九稳的语气,藏不住讽刺,说:“炸了一肚子墨水吧。”
孟泽:“墨水?
那多不友好。
炸是炸了,但炸出了一肚子的红色喜糖,还是进口的——喜庆,洋气!”
某人手里的酒杯,差点没被捏碎裂。
这待遇差别,呵。
就在这时,包厢门从外头推开,先是一道缝儿,然后慢慢变宽,最后看清了来人,孟泽哟了一声,“小晨儿!”
听到这三个字,厉坤猛地回过头。
迎晨今天穿的是薄呢裙,膝盖上方两寸的长度,高跟鞋一衬,那两条腿就足够有本事让人挪不开眼。
她堆了满脸笑,俏皮着呢:“想不到吧,生日快乐呀。”
孟泽真心意外,赶紧拽着人进来,“不是说来不了吗?”
迎晨:“没骗你,现在还应酬在身。
我们就在这接待客户,巧了,大厅经理认识我,就顺便告诉了我你的位置。”
孟泽以前也常带迎晨来公馆吃饭,经理有眼色,能把人记住。
“我不能待久了,敬你一杯就得过去。”
迎晨大方招呼:“拿酒来。”
“好妹妹!”
孟泽高兴,突然俯身凑近她耳边,飞快说:“小厉厉也在。”
迎晨乍一听没明白,可当她目光换了个方向,见到吧台边坐着的男人时,就心如明镜了。
厉坤和她对视着,隔着喧嚣,隔着热闹,一刹静止。
这是时隔两个多月,两人的第一次碰面。
迎晨迅速低下头,她的勇气,还不足以支撑这一刻的演技。
她没法儿演示出一副若无其事的面具。
再看厉坤,在她低头的一瞬,目光反而坚定了,跟黏住了似的,不知回避。
正胶着、心思翻涌之际,外头又走进一个人。
“孟总,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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