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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熬出了月子,两个娃儿都长胖了许多,乍看上去像两个发面团儿,放到称上称一称,竟然比寻常出生的小娃儿还要重,这让大家不由得乐呵呵地笑开了。
那小娃儿抱在怀里,软糯白胖的娃儿,软滑的肌肤嫩得仿佛水儿一般,乌黑的双眼滴溜溜的,清亮得能当透出人的影子,小嘴儿更是粉嘟嘟很小很小的一点儿,也就人指甲盖大小。
还有那小脚丫,握在手心,娇嫩惹人怜,又憨态十足。
老祖宗并家里几个嫂嫂看了,都十分待见,喜得恨不得每日都要过来看两次才行。
萧敬远如今也是有子万事足,每每在那里盯着两个孩儿,这个看一番,那个看一番,都看得挪不开眼。
&ldo;往日侄子侄孙辈也见多了的,却从不知道,小娃儿能如此乖巧可爱。
&rdo;萧敬远这么叹道。
阿萝从旁笑:&ldo;其实别人家的娃儿未必不可爱,只是人家抱给你这个叔公看,你那模样,吓都要把人家吓哭了,又哪能再冲你咧嘴笑笑,挠挠小手,踢踢脚丫儿呢?&rdo;
萧敬远想想,仿佛也是这个理,当下不去想了,只专心伺弄逗着自己的两个宝贝。
阿萝从旁,看着那高大挺拔的身躯只穿了家常便服,弯腰坐在榻旁,望着两个小娃儿的眼神颇为柔软,带着些许笑意,那种笑意,柔化了他刚硬的五官,让他整个人看上去年轻了许多。
一时她不免想起,曾经记忆中的那个萧敬远,那个封侯拜将的年轻才俊萧敬远,冷冷地站在那里,目无下尘,让人惧怕的萧敬远。
如果不是走到了他身边,踏入了他心里,她怕是永远不知道,他还能是这样的萧敬远。
而如果没有走到他身边,她又怎么能在这深冬的夜晚,品着淡茶,欣赏着这其乐融融的一幕。
这么想着间,她不由走到了他身边,从他后面抱住了他的腰,然后将脸埋到了他的后背。
&ldo;怎么,也想让我抱抱了?&rdo;他轻笑着调侃她。
她抿唇笑了笑,却依然埋在他后背上没有言语。
无论多少磨难,终究会过去,并且成为一个遥远的回忆。
当埋在他的怀里,享受着他带给自己的甜蜜和温柔时,那些曾经的不愉快,细细品来,竟品出一丝略带苦涩的甜。
岁月是一杯酒,终需慢品,才知回味无穷。
第140章
我是柯家的女儿,却是柯家最不起眼的一支。
我喜欢读书,三岁便能识字,四岁便能提笔,五岁的时候便已经能朗诗,长辈们每每夸赞,说是我比同族中许多男儿还要出色,只可惜,生了个女儿身。
那个时候我还不懂,只傻乎乎地问父亲,女儿身怎么了,女儿身,我也一定读书识字。
我用自己胖乎乎的小白手握住了笔,写给父亲看。
父亲笑了笑,摸着我的脑袋,没说什么。
就这么一年又一年过去,我慢慢长大,依然酷爱读天下文章,憧憬着走天下路,见识天下风景。
那个时候我以为,这种日子会是一辈子正,可是人生终究有许多变故,是年纪幼小的我所不能预料的。
父亲病重,撒手人寰,之后母亲也病卧榻上,至此不起。
我一个人照料着病重的母亲,经常无暇读书,但是依然会在夜深人静时,拿出曾经做过笔记的书翻一翻。
有一日,大夫说,母亲这种病并不好治,不过他记得,有一本叫《天罗散记》的书上,记载有一个偏方,据说能治这种病。
我听了,大喜,忙问这《天罗散记》在哪里,大夫说,在天逸书楼。
天逸书楼?我听了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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