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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巧遇部落
抢劫是个挺细致的活儿。
这件事萧凡最有发言权,谁都不知道身为锦衣卫指挥使的萧大人,上辈子其实是个抢劫犯,而且是个混得很失败的抢劫犯。
俗话说英雄不问出身,很多人都是靠着鸡鸣狗盗的小偷小摸起家的,这些人都有个共同点,——最后他们确实做大了,然后靠着手中的金钱或权势,把当年小偷小摸的不光彩经历拼命鼓吹成忍辱负重,人穷志不穷的有为青年,美其名曰:白手起家。
很遗憾,萧凡没达到这个地步,他上辈子的抢劫事业刚刚开始便遭遇了世态炎凉,江湖险恶,步步追魂,一只脚刚踏进波澜壮阔的江湖,就被卖假酒的给放倒了,由此也衍生出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卖假酒和抢劫,哪个更招人恨?
不管怎么说,萧凡一直对刚开始便夭折的抢劫事业抱着几分遗憾的,他认为是金子总会发光,抢劫犯也能开创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如果没喝那两瓶假酒,说不定现在的他至少也该是为祸一方的恶霸级江湖大哥了。
提起江湖,江湖已远,往事不胜唏嘘……
“萧老弟,你的眼中为何噙满了泪水?”
曹毅好奇的问道。
萧凡一抹眼睛,抽了抽鼻子:“因为我爱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明媚的阳光,湛蓝的天空,辽阔的草原,江山如诗亦如画,英雄豪杰尽为它折腰……
曹毅也仿佛全身心的投入了这片美妙的画卷中,由衷喟叹道:“是啊,这就是我大明的江山,多么美丽的风景……”
话未说完,萧凡骑在马上突然朝将士们挥手大声喝道:“我们出发!
去打劫!”
曹毅一副喝汤时吞下苍蝇的表情:“…………”
打劫不可恨,煞风景的人才最可恨!
正午时分,饭点已过,三千将士早已饥肠辘辘,两眼开始冒绿光了,身上的毒大米不敢吃,扔了又舍不得,三千个人有三千颗纠结的心。
萧凡一声令下,将士们顿时如出笼的饿狼一般,眼里闪着绿幽幽的光,开始满世界找鞑子部落打牙祭。
越过连绵起伏的丘陵山包,踏着青翠茂盛的草地,萧凡率领着将士们一路向北,策马飞奔。
萧凡心里很焦急,这里是茫茫草原,看起来诗情画意,实则危机四伏。
在没有任何食物的情形下,麾下的将士们很难走远,士气会低落到极点,更严重的说,如果遇到敌人,他们甚至连刀剑都举不起来。
找到鞑子部落已经迫在眉睫!
萧凡策马奔在最前方,他使劲抽打着战马,眼中的风景飞快的倒退,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渐渐深入草原后,四面皆是茫茫的青翠之色,只能靠着太阳的方位来辨认方向。
功夫不负有心人,饿着肚子的三千将士跟着萧凡策马驰骋了三个多时辰,已经是黄昏之时,遥远的天边,目光所及之处,几丝若有若无的炊烟在天边慢慢升腾。
“前面有人!”
萧凡两眼一亮,兴奋的放声大叫道。
曹毅眯着眼打量了一会儿,点头道:“不错,肯定是鞑子部落!
而且可能只是个数百人的小部落……”
萧凡精神一振,一手拉着缰绳,一手高举放声大喝道:“跟我走,有肉吃!”
这句话点燃了将士们心中的渴望,强烈的饥饿感使得他们为了食物而充满了凌厉的斗志,听到萧凡下令,三千人不约而同发出一声由衷的狼嗷,然后……像三千只脱了缰的野狗似的,朝着炊烟的方向蜂拥而去。
狂奔中,曹毅打马与萧凡并排而驱,迎着呼呼的风声,曹毅大声道:“萧老弟,咱们抢鞑子的牛羊,如果他们反抗怎么办?当场格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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