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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它能从血脉中学习到一些东西。
【契约者】:盾御千军(亲密度:80)
一个介于白银级与黄金级的宠物!
沈谦看着皱眉的破晓说:“后悔了吧?如果后期能给它弄来足够的龙血,培育成龙语术士也是有可能的。”
破晓摇摇头,依旧皱着眉。
“我没后悔,我只是在想,锅用来煮血了,那接下来几天我们吃饭用什么?”
“泡泡过来爸爸这边!”
沈谦看着在一旁喂小狗头人的千军,忽然发现把宠物交给他或许是一个错误的决定,这小子父爱感太强了,这几天都只听见他在哪里肉麻。
刚开始两个还不时的嘲讽一下千军,但是后来两人真是连嘲讽都懒得嘲讽了。
小狗头人外表的卖相还是不错的,全身红色的鳞片也比他的长辈们好看多了。
但是沈谦还是很难接受,千军这小子居然给小狗头人起了个“泡泡”
这样卖萌的名字,就算她是个雌性动物,也哪里都和泡泡这个名字不搭边吧!
你看看这獠牙,你看看那这前爪,还有,谁告诉你狗头人是吃玉米的啊!
你这样喂会营养不良的啊!
这里要说一下,在上次的系统更新后,所有的玩家都取消了必须用四字作为名字的限制,也给予了所有人一个改名的机会。
沈谦三人都没有改,因为用的比较习惯。
在进行了许多次的教导没有起到作用后,沈谦也放弃了对这“父女”
俩的劝说,就让他自己玩去吧,我就当看不见。
接下来沈谦一行三人又在绯红之森呆了三天,可惜的是,阴雨连绵的天气使得三人一次的真正的“绯红之森”
都没有看到。
终于,在一天的早上,三人收集到了一百个夜狼的左眼,准备返回寒冬城。
“这几天吃烤肉和烤玉米都快吃吐了。”
破晓躺在召唤而来的马车上吐槽道。
“夜狼肉对于力量和敏捷的提升都有不错的效果,我觉得还不错。
果然像你这种富二代是不会了解什么叫做大自然的馈赠。”
千军一面挑逗着小狗头人一边对破晓说。
破晓看了眼小狗头人和正在笑的千军,“你女儿养的不错啊,长得越来越像你了!”
之后立刻离开车厢上了车顶,一旁的千军只有干瞪眼的份,如果他也上车顶的话,马车一定会坏掉的,他又不是土豪,没钱赔。
不得不说,在千军加入到团队以后,整个团队的氛围变的更加欢乐了。
不是说原来的团队不欢乐,沈谦本身是一个没事就没话的人,所以两个人半天也不说话,一个发呆一个望天这种安静时间长了也有点无聊。
现在则不同了,沈谦每天都在听破晓和千军斗嘴,偶尔也会插一两句话补补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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