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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个对手,数量不能太多,还要有足够的气势和死不悔改的傻气……
别看条件很多,可在森林边上,这样的对手还是多的,比如说野牛群,要是有人敢拿着石头对着野牛的鼻子、眼眶等薄弱部位用力扔过去,这傻货能追上半个小时,都不带停顿的。
当然按照李顿的想法,蛮牛部落是对付不了这群大家伙的。
次一点的就是野猪群了,力量要比野牛差很多,个头也小一半以上,这样的对手用来验证战阵的优劣,再好不过了。
当然也可以是其他部落的战士,甚至是火魔人的小股力量,人数在三十人以下,都可以考虑。
可其他部落的战士,一是没有条件,距离太远,就算有,李顿也不会选择。
就雷巨几个下手没轻重的主,别看是演练战术,到时候变成一场生死搏杀都有可能,不死几个人,根本就不会歇。
而火魔人,至少需要赶一天的路才能找到。
至于野猪……它们不会反对,当然反对也没用,本来他们就是蛮牛部落食谱中很重要的一道菜。
说干就干,蛮牛部落的战士个个都是丛林追踪专家,尤其是对野猪这种最为熟悉的生物。
很快青木就找到了一个目标,这距离李顿突发奇想想要找个练手的念头说出来不到一个小时。
山上下来的这群野猪的种群不算大,大概有三十来头的样子。
其中大半还都是幼崽,顶着一头的刚毛,亮着獠牙浩浩荡荡地下山。
哼哼唧唧的声音嘈杂无序,放松的样子似乎这片山林谁也奈何不了它们。
野猪很放松的状态,仿佛像是在宣誓,它们就是这片山林的主人。
当然野猪也有资格这么做,毕竟在这片山林里,能够对付他们的野兽并不多。
甚至连狼群也只能对小猪崽下手,对于成年野猪群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这家伙皮糙肉厚,而且爆发出来的力量惊人,尤其一对大獠牙,一不小心就是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找到目标,也清楚对手的习惯。
可是李顿还是不由得紧张起来,他倒是参与过部落狩野猪的行动。
而且还不是一次,有两次,但结果……很悲催。
第一次‘挂’了,当然是前任那个倒霉蛋,可是说起来他还有点恨那个前任,那家伙要是不‘挂’掉,自己还在魔都享受着下午茶,看着街上美女往来,等到着晚上的艳遇……可现在呢?他不得不面对一群从来不知道洗澡是明象征的野蛮人,还要一脸无奈地制定战术,第一个面对的敌人还是凶猛的野猪,说不定最后还会受伤!
第二次面对野猪的情况也不堪回首,他伤了,野猪死了……当然罪魁祸首是野猪。
这一次,是第三次。
所谓事不过三,李顿也在心里暗暗祈祷,自己面对野猪的倒霉劲,好歹过去算了。
“发财,发财,发财……”
哎……
李顿发现自己一紧张,在心里默念的词都错了。
刚才明明想说:“平安,平安,平安!”
来着。
好在没有说出声来,李顿环顾左右,受到部下汇聚的目光,心中暗道:“好悬。”
好在及时变换心态,开口道:“按照战术要领和步骤,雷巨的进攻小组冲击之后,后续的盾牌跟上,保护好两翼的安全,弓箭手的目标……不是成年野猪,而是猪崽。”
“为什么是猪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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