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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狗不嫌家穷(第1页)

“本王就先告辞了。”

大力鬼王笑眯眯的离开了阁楼,至于是真笑还是假笑,那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仙童将两人带进隔间,又吩咐人沏上一壶灵茶:“您想找什么丹药。”

他已经打定主意,若不是什么珍贵之物,不如就干脆点卖对方一个人情。

蒋安康端起茶杯,也是好奇的看了过去。

什么东西不能去凤霞山找,非得大老远来内务府跑一趟。

沈缘想了想,还是决定先问最重要的事情:“我来找内务府今日于斩妖台抬走的蛟龙尸首。”

“噗!”

蒋安康一口热茶直接喷了出来:“覆海大圣?!”

仙童只感觉脑仁生疼,用力抓了抓头发:“仙君不是在开玩笑吧,那可是天仙境的混世妖王,哪怕一枚鳞片也不是你我能做主的事情。”

沈缘默默吐出两个字:“血肉。”

闻言,其余两人同时抬起头,眼中惊讶甚至比刚才还浓郁。

如果说想要蛟龙身上的材料是痴心妄想的话,那么想要蛟龙血肉这件事儿,就实在让人难以理解了。

其中浊意甚浓,别说是仙人了,就算是同为妖族也不敢去吃,除非是另一头混世妖王。

但人家混世妖王吃这玩意儿干嘛,又腥又臭,还不会增长修为。

“仙君不会是想拿来炼丹吧?”

避免以后被对方拎着白骨剑找麻烦,仙童谨慎的提醒道:“我跟您说下,这东西如果放进丹炉里,绝不可能变成丹药,您只能得到一锅炖肉。”

“还是不能吃的那种。”

沈缘想了想,言简意赅道:“肥田。”

“……”

仙童楞了楞,大概明白过来对方的意思。

修士为了使合道之地的气息更加浓郁,倒是煞费苦心的想出了很多种办法,这用妖魔血肉润养土地的事情虽然罕见,倒也可以理解。

只是妖气难除,想要等其中浊意散去,那可能需要很多很多年的时间,简直得不偿失。

“您的洞府在?”

仙童下意识的问了一句。

“无崖山。”

沈缘并没有遮掩的意思。

“就是那个鸟不拉屎的……仙山宝地?”

仙童用力揪了自己一把,这才把后半句话给憋回去,他讪讪笑道:“如果您把买妖魔血肉的仙玉省下来,可以直接换一个仙气更浓郁的洞府安身。”

“住习惯了。”

沈缘说话的语气像极了那种有怪癖的高人。

仙童觉得自己够仁至义尽了,哪怕对方后悔,这麻烦也找不到自己身上来:“那行吧,如果是血肉的话,我倒是能够做主。”

这东西就是纯粹的无用之物,放在内务府都嫌弃占地方。

一般是存放起来,等到其中气息消散完毕,化作一堆腥臭难闻的腐肉,才会有专人将其处理掉。

只不过这里毕竟是内务府,任何东西进出都要入账的,他可以给对方便宜,但绝不能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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